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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他有一对很奇怪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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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渊,字沉澜,三岁能成诗,是小夕镇远近出名的神童,是附近小孩的阴影。林渊这阴影之大,大概也就能让家中父母一边狂揍自家小子一边恨铁不成钢地怒骂:“看看人家小渊,再看看你自己,怎么还好意思跑出去玩,为什么不好好念书?!“

    待林渊长到了八岁,准备去考秀才,他已经附近十里八乡孩子心里的邪恶大魔头。

    八岁考秀才,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怪胎?!

    进考场还有许多胡子都花白的老头,监舍里就他一个必须要跪得笔笔直才能趴在桌上写策略的小矮个,就连巡查各地考场的监考都惊得倒抽一口气,等到再调出该考生的户籍一看,又觉得这再是正常不过,林渊可有个十六岁春闱考中状元又在弱冠官拜丞相的亲爹,虽然他的亲爹十分不负责任,当官当了一半突然就跑了,简直不知所谓。

    今上是个十分爱笑的人,他总是笑吟吟地提起当年这位名满长安的林相:“林相其人,有大才,可惜不肯为朕所用,朕甚憾。“今上嘴上说着遗憾,可是对于女帝谢珝在位时器重的一些朝廷重臣一点都不客气,打压的打压,贬斥的贬斥,挑不出大毛病的就直接给人扣上一个大帽子,压得对方再也爬不起。

    当年很出名的两朝重臣张柬之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张柬之还梦想着继续再当三朝老臣,结果被李慕扣上一个对先帝不忠的帽子,直接把他给贬去看管皇陵,还美其名曰先帝抬爱,想必看见他扫洒皇陵必定含笑九泉。张柬之年事已高,又被气成一头河豚,还没守上一年皇陵,就给憋屈死了。

    这样看来,作为女帝当时最为器重的臣子,反而是林缜得了善终。

    林渊出了考场,家中管家叔叔端墨已经把马车给停在考场门口,上前一把把他给抱了起来,还掂了掂,表示:“沉澜应当瘦了三斤!“

    考试有三场,共考了八天。只能吃点干硬馒头熏咸菜果腹,还要尽量少喝水,免得去太多回茅厕,偏偏他分到的监舍位置不好,正巧离茅厕近,差点没被熏晕。

    端墨道:“给你说,夫人可总算是回来了,还给你带了礼物。“

    林渊听见这消息时心中一喜,只是微笑,甚至都不敢笑得太大,怕被父亲批驳不够沉静稳重:“真的吗?终于回来了……那可……可真好。“他说话的声音微弱,并听不清楚,不过端墨也当他是考试太辛苦了,快要撑不住,君不见多少体弱的考生可是走着进去又被横着抬出来的,还有考试考得猝死在考场里的。

    天可怜见的,这还得继续往上考。

    端墨从小父母病故,就由叔叔婶婶收养,养到十岁出头就被赶出了家门,他也没读过书,还是林缜教了他识得粗浅文字。林缜教他认字的时候并不严格,也不强求他学成什么样子。可他对待林渊完全就是另一幅面孔,板着脸,手边随时准备着教尺,一旦林渊有点偷懒的苗头,手上的教尺就直接抽到他的背上--可怜,实在是可怜,这还是个孩子呢。

    林缜在不远的镇上开了一家书馆,专教小孩识字开蒙,若是有学生打算走科举这条路,他又会因材施教,教人明经策略。这小地方的孩童从小就没有规矩,天天在外面跑得和泥猴子似的,想要他们乖乖坐下来念书不知道有多困难,林缜教得严格,但不太好像对待自己的儿子那样严厉,反而是送小孩来学堂念书的家长劝他:“林先生,你看我家那个实在顽皮,你也不用客气,就直接用戒尺抽,狠狠地抽,死劲抽,不要怕他疼,就是疼了才记得住……“

    李清凰回了家的消息一下子传开了,甚至比林渊八岁去考秀才还要炙手可热。如果说,家家户户都想要把自家小子送去书馆,让林先生好好教导,严格教导,那么李清凰大概颇有争议的人物,小孩子们都喜欢她,大多主妇也愿意听她说说近来出门的见闻,可是镇上但凡家有恒产,出过童生和秀才老爷的人家,绝对是对她敬谢不敏:这妇道人家,实在是太闹腾了,配不上林大儒这样的人物!

    李清凰这回是往北面跑,她本来是揭了官府的赏金榜,去剿灭一个小山寨。谁知道她单枪匹马冲上山头,把十几个穷凶极恶的土匪揍得哭爹喊娘怀疑人生不算,还在路上发觉了绕到西唐边境来打秋风的突厥人。现在突厥正在内乱,分出了两个政权,分为是东突厥和西突厥,突厥人内部乱得要命,自然没有功夫去骚扰西唐百姓,谁知道刚巧东西突厥前段日子刚打了一场,有些突厥人当了逃兵,偷跑到西唐的地盘上,想要来打一打秋风。结果运气十分不好,正好撞见李清凰,李清凰也一点都不客气地把这一人一马直接牵回了家,现在正让这突厥人在林家门口烤肉呢。

    小夕镇离北关很近,大家不知道被突厥人烧杀抢掠过多少回,一直到李少将军横空出世才过上了安乐的日子。镇上的百姓们对于突厥人是打从心底的害怕,从前家里为了让小孩听话,都会吓唬小孩说,你再哭闹不听话,就让突厥人把你给抓走。突厥人在寻常百姓心目中,就是青面獠牙,凶残到能涎生肉的怪物。

    可是现在,李清凰把一个突厥人给带回了小镇,还让他在家门口烤肉,可把大家给乐坏了。众人纷纷离家,聚拢在林家门口,就是为了看一看那恶鬼现世般的突厥人是怎么烤肉的。

    李清凰剿掉了一个山窝的匪患,官府不但如数付清赏金,还另外赏给她一头牛和一头羊羔。那小羊羔还生嫩,肉质嫩肥,一旦架上烤架,简直都嫩得出水,那香味飘散出去,引得原来一些不想要来凑热闹的都跑出来了。要知道对于平常百姓来说,能够吃饱穿暖就已经很好了,肉是一个月才能尝到一回的,而且也就是尝这个味道,哪有这样直接烤一头全羊的。于是众人围在林家门口,死死地盯着那滋滋冒着汁水和油光的烤羊,不停地咽口水。

    李清凰道:“这烤全羊是突厥名菜,就要突厥人亲手来烤才正宗。我们西唐人是不大吃羊肉的,牛肉那就是更加吃不到了。但是突厥人可就不一样,他们时常会把整头的牛羊烤熟了吃。要烤好这全羊,也是有讲究的,首先外皮要烤到焦酥,一口咬下去口感酥脆,但是很快就有滚烫汁水反上,里层的羊肉软嫩鲜美,大家也不要担心会有膻味,这门道就关乎香料……“李清凰说得眉飞色舞,前来围观的百姓不断地咽口水觉得自己饿得厉害,正在烤羊的突厥人则是满脸都写着“丧“字。

    他为什么要当逃兵,为什么要跑到西唐的地盘打秋风,现在可好,他这一路被李清凰折磨得不轻,再也兴不起反抗的念头不说,现在还在这么多西唐百姓的灼灼目光下烤肉……

    李清凰见这烤全羊已经差不多了,就笑道:“俗话说见者有份,各位近邻,赏光前来的每一位都能分到一小块羊肉,若是品尝之后觉得烤得不好--“她瞟了那埋头烤羊肉的突厥人一眼,阴森森道:“那都是他的错。“

    突厥人虎躯一震,思忖着是不是这里的西唐如果每一个都和李清凰一样,或许是吃人肉的也说不准,毕竟他从前还听说过一些西唐贵族为了延年益寿还有吃处女经血的,这么一看,吃人肉……好像也不奇怪?于是他更加卖力地烤肉了。

    林渊回到家差点连家门都挤不进去,根本不知道这是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家门口会堵着这么多人,为什么还时不时有一股浓烈的肉香味飘来。端墨好不容易从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来,大呼小叫:“哎呦夫人啊,你可是回来了--“他的目光定格在兢兢业业伺候烤肉的大高个身上,脸色陡然一沉:“你是什么东西,谁让你蹲在这里的?!“

    李清凰正拖来一张小凳坐着,见到林渊就笑着朝他伸出手,林渊迟疑了一下,快步走到她身边,紧紧抓着她的手臂。

    李清凰压低声音:“你刚考完试,还不宜吃太油腻的食物,厨房里正炖着一砂锅牛肉粥呢。烤羊腿得晚上再吃。“

    林渊比她来,更像父亲,闻言一板一眼道:“母亲,西唐有律法规定,耕牛一律不得宰杀,就是病牛瘟牛也得由官府处置,牛肉是吃不得的。“

    李清凰笑了:“可这牛肉正是官府送给我的啊。“她忍不住揉了揉儿子那张一本正经的面孔,而他也温顺地任她把自己的脸揉圆搓扁,儿子长得就跟林缜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只是不同的是,他脸颊饱满,脸颊两侧还有婴儿肥,下巴也是圆润可爱的,捏起来手感很好了。李清凰感叹道:“老天,别告诉我,你爹竟然让你这么小就开始读西唐律,他是在虐待你吗?看来我以后都不能出门了!“

    突厥手艺的烤全羊很快就被镇上的乡亲们分了精光,晚来没分到,就把骨头和内脏给瓜分走了,大家皆大欢喜。

    李清凰笑眯眯道:“诸位,你们觉得烤羊做得行不行?“

    众位乡亲十分捧场地叫道:“行,当然行,实在是太好吃了。“

    兢兢战战感觉今天很可能会被吃掉的突厥人松了口气,看大家这么开心的表情,大概是觉得满意了,既然满意,那就不可能吃他了。

    李清凰立刻接话:“请大伙记住这烤全羊的滋味,若是将来再有零散的突厥人进犯,我们就把他给打下马来,抓他来做烤肉。据说突厥风味的烤乳猪味道比烤全羊还好!“

    突厥人:“…………“等等,可能他的汉话不够好,理解错了她的意思。她的意思是,她并不想吃人肉,而只是需要一个厨子?

    等到林缜从书馆回来,门口的油渍和烤架已经收拾干净,可是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食物的香气。他恍然大悟,原来今日在书馆里给学生讲课的时候,突然传来的香气是从自己家飘来的,当时那群小崽子几乎都要疯了,嗷嗷地叫,哪还有心思背书,从前他只要拿起戒尺就能镇场的办法也完全失效了。

    李清凰陪着林渊喝了一碗粥,然后赶他回房休息。林渊倒头从中午睡到了傍晚还没有醒来,可见是累坏了。

    林缜去看他的时候,他还睡得正熟,他睡着了的时候,睡颜稚气,看上去更符合他现在的年纪。林缜伸手帮他掖了掖被角,又摸了一下他额头毛茸茸的额发,其实林渊刚生下来,他是想过要让他习武的,结果李清凰说他根骨一般,可能还是读书更好,他这才教导林渊念书。结果他还真是个读书的料子,小小年纪都下场考秀才了,比他当年还要强些。

    林缜看完儿子,又回到主屋,只见李清凰坐在桌子边上,擦着她那把用惯了的大刀。这把刀是当年谢老将军赠予她的,后来又被李慕派人送到了她的手上,刀刃陈旧黯淡,却锋利依旧。

    他走到她的背后,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把刀归入刀鞘,在她耳边低声笑道:“夫人,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今日又做了一件什么事,让我的学生们全部都想要逃课?“

    李清凰侧过头,朝他眨了眨眼:“我不知道呢,大概是你平时太严厉吧?“

    人总是会变老的,他们的沉澜都已经八岁,她的面孔也不复当年的少女气息,可当她眨眼微笑的时候,他依稀可见当年在春日杏林宴上舞剑的少女,她沐身于飘散的杏花之中,明媚的杏目流转,目光不经意间从在场的青衣士子身上轻轻掠过,并不真正沉入眼底。

    他轻轻地搂住她的腰,心中柔肠百转,总是听人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能平复最深的伤最刻骨的仇恨,也能抹平最深沉的爱意和最牵挂的深情,李清凰在八年前一语成谬,现在他觉得每一日他都比过去更加爱重她,再也无法想象,若有一日时间还会将他们分开时,他会如何。他轻声笑道:“我想同你商量一件事,你看沉澜已经长大了,不用我管,自己也会主动去念书,就算考个进士也不是难事。可是等他外出求学,我们岂不是会很孤单,那不如……再养一个?“

    时光变迁,沧海都可成桑田,可他们依旧在一起。

    此生携手共度,也许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他们会一直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