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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章 剃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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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轰然一声,齐齐散开。

    没有人表雄心壮志,或是欢呼鼓舞的大叫起来,猎骑兵不好这一套。

    张世雄这个带兵的主官就是这种风格,仗打的好,心黑手辣,很符合猎骑兵们的主官标准,也没有废话,下了命令就叫执行,执行不好就打军棍,犯了死罪就斩首,没有商量的余地。

    猎骑兵也是在不断的磨和,刚出战不久,便有陆续有几个桀骜不驯的家伙犯了严重的罪过。

    张世雄毫无商量余地,直接下令斩首。

    很多人还不知道发生何事的时候,几颗血淋淋的首级已经斩断了,打那次之后,就没有人再敢质疑军令。

    光凭杀人并不能建立威信,没有那么简单,更重要的就是张世雄本人勇猛善战,而且执行的标准很明确和固定,你叫大伙儿信服,就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标准不一。

    既然已经知道什么事不能做,还犯了军法,杀头不是活该?

    其实每个士兵都有自己的一本帐,并没有人想象的那么傻,那么容易糊弄。

    猎骑兵们都散开了,大家各自忙活自己想做的事。

    有人写信,也有人躺着休息,这一点时间什么都不做,还是躺着最合适。

    也有人给战马喝水,上一次休息时间刚喂过战马,这一次不必再喂,顶多叫战马再喝些水就行。

    多数人蹲在地上,或是坐着,或是倚在长满青草的斜坡上,开始吃饭。

    等仗一打起来,下一次吃饭时间还真不一定,这事儿士兵们最有经验,有时候会获得一点休息时间,可是一躺下就睡着了,那时候没有人能有精力吃饭,趁着现在吃点儿,不仅仅是顶饿,还可以获得更多的体能。

    张献忠坐在地上休息,两眼看着四周,心里一直在想着事情。

    这么久时间厮混下来,身边的人都混的很熟了,有时候他会有一种错觉,似乎自己不该在这里……呆在这支骑兵队伍里,还深入到漠北来打仗,这事儿在几个月前真是想都没有想过。

    数月之前,张献忠只是想等在延绥军中拿军饷,一旦拿到一笔军饷他就会直接退出边军,回到陕南做些小生意买卖,在江湖上厮混一段时间,多交一些朋友……张献忠的感觉很敏锐,他和众多懵懵懂懂的人不同,如果他是普通人,陈洪范救了他,又叫他当亲兵,普通人定然第一时间就答应下来,然后欢天喜欢的给副将当亲兵内丁,日后定然飞黄腾达,就算混不上去,最少也是衣食无忧。

    张献忠并不愿意,他的感觉是大明已经到了末世,和上层看起来的风平浪静不同,张献忠识一些字,又走过很多地方,可称见多识广,又常常思索自己亲眼所见的各方情形,他的感觉和中上层的官员士绅完全不同……经过这么些年的灾荒,北方民间已经是饥寒交迫,而朝廷加征的辽饷更使民间困苦,可能帐面上朝廷下令多交的赋税有限的很,但对北方的农民来说,原本已经吃不饱饭,折银上交的赋税就很困难,何况还要加征,而朝廷的加征在地方上就是成倍的增加,黄榜完纳之后还有白榜,地方官府和缙绅大户这一关难过!

    各种摊派支应,相应的火耗增加等等,已经象是一根根绞索,把北方的百姓勒的喘不过气来,况且还不止农税,各种商税也有大量的增加,不仅是农民和中小地主喘不过气来,连中小商人这几年的日子也开始难过起来了。

    张献忠感觉民间底部已经堆满了柴薪,只消一点火星就会引发熊熊烈火,那时候可能是丈夫趁势而起,谋取功名富贵的大好时机,他又怎么可能委身于陈洪范这样一个庸将麾下,替他当一个易姓改名的家丁?

    不过张献忠临时改变了主意,榆林城下的那支军队给他的震撼实在太大了!

    几万北虏骑兵呼啦啦的攻过去,居然如潮水碰上磐石,生生的在几千人的军阵之前撞的粉碎,不仅攻不下来,商团军还敢反攻,而且反攻之后居然还轻松赢了!

    从头到尾,蒙古人就没有丝毫机会取胜!

    这么一支军队,给人的冲击和震撼实在是太强烈了,再被陈洪范一挤兑,张献忠就愤然投向商团军,又在投军后被审核一番后开始新兵训练,没训几天,就被调到猎骑兵队伍里……张献忠从小和父亲跑单帮贩枣,骑马的水平不弱,而他的经历又明显是胆大和桀骜的性格,被调到猎骑兵这支新成立的骑兵队伍里来,再合适也不过了。

    原本张献忠投军仍然是权宜之计,好奇心占了大半,但在商团军中训练,打仗,征战千里,现在隐隐已经有了在这商团军里生根的打算。

    既然要留下,就要好好干,要升上去……

    张献忠心里有这种打算,表现自然也是极好,他和左右的人谈笑风生,这些家伙没有一个是善茬子,但张献忠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人又豪爽大气,说话很叫人敬佩,隐隐间已经成了整个小队的核心,连队官也让他三分。

    “黄虎哥,”张献忠没有用真名,队中的人也都叫他黄虎,一个大个子猎骑兵走到近前,递上一个打开的罐头,笑着道:“吃个罐头,一会要厮杀,吃饱了就有力气。军中不怕说晦气话,就算战死了,也是个饱死的鬼不是。”

    “杜二材你说的有理。”张献忠哈哈一笑,伸手接过罐头,用手把大胡子拔开,开始大口享用羊肉和豆子煮的罐头。

    “光是这罐头,”张献忠吃了几口后说道:“咱就不后悔来当这兵。”

    众人都是哈哈笑起来。

    杜二材自己也开了一个罐头吃,这玩意其实带的再多也禁不起一路上的消耗,各人剩下来的都不多,平时都是用抢来的羊肉干来充饥,偶尔在整休时能用大锅煮点新鲜羊肉吃就是享受了,这家伙自己舍得吃,主要还是因为大战在即,如果要以这三个连队的猎骑兵和几千北虏甚至上万北虏硬拼,一路冲杀过去,恐怕没有人敢说自己能活到战后,既然如此,当然是先享用了美食再说。

    一边吃着罐头,杜二材一边对张献忠道:“黄虎哥,你这胡子可真漂亮,不过还是太不方便,你要是将来升职当了军官,按条例就不能留大胡子,不如早点剪掉算了。”

    张献忠的大胡子是他最大的骄傲,想他贫门小户出身,身上有哪点被人高看一眼,到陌生的人群中立刻能吸引人的注意力,然后顺利的和人攀上话,打开局面?

    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张献忠最大的依仗就是他的垂到胸口的美髯。

    听了杜二材的话,张献忠心中一动,停住咀嚼,说道:“还有这事?”

    “嗯。”杜二材随口道:“老兵要扫盲学文字,经过初等考试合格的转军士,想当军官的就得先通过中级文化课程,然后考军官试,其间还得表现优异,得到旗队长级,也就是现在中队长级的军官推荐,考军官试合格后去李庄的官校学习,老兵学习的时间比那些新兵蛋、子要短,等从官校再出来,你就是军官了,当什么官,任什么职位,就看你入官校之前的职位和军衔是什么了。”

    “嗯,格老子的……”张献忠骂了一句,这些事他当然打听过,不过没有了解的这么详细,在此之前,他还以为在商团军只要好好打仗,能立下功劳就有机会升职。

    至于嫉贤妒能,似乎商团军里还没有这种情况,战功记录和战场一线的主官没有关系,都是军政官在记录,同时军法官是记录监督人,在战场记录上和指挥官一起签字确认,一个人如果被战场三主官一起冒着被军法处置的危险来伪装记录打压,想必这人就是天怒人怨,肯定得反思一下自己的为人处事了。

    “拿小刀来。”张献忠索性不吃了,放下罐头,找杜二材要了柄锋锐的小刀,左手就是把胡子一掀。

    “好家伙。”队官李春生走过来,惊叹道:“这么一嘴漂亮的胡子,要剃了?”

    整队的人都围过来,张献忠在短时间内已经成了名人,就是得益于这一嘴漂亮的大胡子,在这个时代,这是男人的标志,后世那种小白脸的小鲜肉外型,在这个时代要被人视为娈童而十分鄙视的。

    张献忠掀着胡子,并没有立刻动手。

    这一瞬间,他似乎想了很多,又似乎什么也没想。

    “剃,咱老子能长出这一嘴胡子,当然也能剃了它,能剃了它,将来还能再长!”张献忠狂态毕露,右手小刀先是割,再是刮,短短时间,垂到胸口的美髯就被剃光了大半,只留下一小截的短须。

    李春生走上前来,拍拍张献忠的肩膀:“黄虎,你这一剃,算是真成了咱商团军的人了。”

    “嗯。”休息时间到了,张献忠站起身来,眼中露出凶光:“咱一会要多杀几个狗鞑子,用他们的命来赔咱老子的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