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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四百七二章 阻尼设计

作者:橘子奏鸣曲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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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鸿渐弄了一个皮包公司准备收购cpc公司,这样一来理论上至少可以少花点钱,而实际上呢也应该有这种效果。不过呢,贾鸿渐他们这边询价了之后,那边却没有了什么回音,这点倒是挺让人惊奇的——这公司不是财务状况不好么,怎么有了可以脱手的机会,这公司的董事会还磨磨唧唧的半天没回音?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诺基亚这样的企业,到了业绩一塌糊涂不断亏损的时候,微软提出了报价了,人家诺基亚董事会的大佬们也会不少人考虑着要赶紧脱手吧?人家诺基亚再有辉煌的历史,对于董事会的成员来说,也跟他们没关系。人家在乎的就是能不能赚钱,什么历史之类的那都是别人家的事儿,跟他们没关系!所以贾鸿渐还就不信这样的一个cpc的董事会里面,居然两三天了都没有回音!

    完了之后,就在贾鸿渐刚想给人家打电话过去问下怎么回事儿的时候,加勒比那边的皮包公司里面雇佣的一个“秘书”则是来了电话,告诉贾鸿渐对方打电话过来了——原来,这cpc公司有兴趣了,不过他们想跟贾鸿渐他们这个皮包公司的高层见见面,询问一下这个皮包公司购买了他们公司之后准备怎么做,准备怎么发展……

    诶,这奇怪不奇怪,你们cpc业绩不好,财务状况不甚良好,把你们的公司买了你们还管我们怎么发展?咱就是买了然后把公司给停业了注销了那又咋样?当然了,这话贾鸿渐也就是这么说一下。实际上他还是要找人跟这cpc公司的人谈谈——没错,是找人!因为回头万一那皮尔斯也参与了谈判,不是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贾鸿渐了么?

    哪怕历史上苹果说是要卖ipad这个商标的时候也没有说的好像人家想谈谈,然后乔布斯自己直接就过去跟人家谈的吧?否则乔布斯一去人家不是立马知道了是苹果要买,然后一下子就把价格开的很高了?因为苹果这么遮遮掩掩的反而更显得他们背后是有大计划!有了大计划了,别人又不是傻子,能不趁机得要高价?

    那咋办呢?人家又想要见面谈谈,又不能真的跟人家见面,难道专门雇佣两个演员过去装?当然不是了!他贾鸿渐是谁,还需要找演员?他在美国养着的律师是干啥的?直接让律师代理着过去见面不就完了么?而且呢。福尔摩斯公司那边雇佣的律师团。或者说是律师事务所,实际上也不是专门给福尔摩斯公司干活的——人家虽然签署了合同,福尔摩斯公司一年多少钱出出来,人家律师事务所帮忙搞定所有法律问题。不过人家这事务所也是接别的单子的。而且别的单子那也不少!同时也会接许多公司的单子!可以说除非是他们旗下的俩公司互相之间打官司了起来。否则的话基本上他们可以代理任何公司“出台”的!

    所以呢,贾鸿渐这边叫了律师帮忙过去,接着又告诉了律师他的大概想法——也就不外乎是要继承cpc的传统。把斯坦尼康系统发扬光大之类的。然后呢,律师当然就领命的去了。律师们去了cpc公司之后,表达了贾鸿渐的那种非常尊重以及喜爱斯坦尼康的心情,同时表示一定会把斯坦尼康发扬光大之类的。律师发挥了各种口才之后,大概半个月的时间,那cpc公司呢到是原则上的同意了收购的意向,然后他们就开始报价了——3000万美元!

    说实在的,一个名气畅享美国甚至全世界的专业摄影器材的公司开价只要3000万美元,这个价格真心不高!而且斯坦尼康这个产品呢,哪怕加上进口的税率,到了最后买进来的话小钱钱不过是三万人民币左右,这还是这个年头8比1的汇率!如果这玩意儿进行了国产化,把工厂什么的搬到中国来,那价格贾鸿渐脚着可以压到一万以下!这回头是不是就更可以对一些摄影爱好者什么的进行推广了?咱宣传宣传,把斯坦尼康和未来的dc结合一下什么的,咱是不是能做出来一个让摄影爱好者都可以消费得起的装备?到时候配合着单反什么的在国内文艺青年那边的流行啊啥的,咱也不是不可以配合这个市场来做点文章——咱还可以简化一下斯坦尼康,弄个千把块钱的装备出来嘛!

    不过呢,贾鸿渐还是想稍微砍砍价格。于是他稍微指点了一下律师之后,律师那边就开始砍价了——不外乎是找出来如今各种对cpc公司不利的消息,来证明cpc公司实际上并不值这么多钱,同时未来的预期应该不怎么好——一方面专利过期,另外一方面这个市场也不是多大的盘子。所以这么一个cpc公司的前景肯定不是那么妙的,前景不太好,这当然就会让人降低对他们的报价。

    暂时因为他们这么样的一个前景,那律师的报价并不高——开的只是一个2000万美元。当然对方不可能答应了,但是双方却是开始了正经的讨价还价的拉锯战。从这个角度来说,这种举动那就是充分证明了对方也有卖的**啊!接下来一段讨价还价之后,很快双方就商定好了交易价格——2400万美元成交。

    在这么一个交易额度定下来了之后,cpc公司的董事会批准的交易,这个事儿呢基本上算是成了,虽然从现在开始在到真正的接收对方公司还有很长时间——因为从双方开始签订意向合同开始,接下来那要进行各种手续,比如说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以防对方有什么没有公布的额外债务之类的,免得到时候买家买了一个地雷回去。然后呢,双方之间还有一个缓冲期什么的——光是公司东家换了,那人事啊什么的可能会有变动,可能会需要全面的重新签署合同,然后乱七八遭的一堆事儿下来,慢的时候那是真心慢,别的不说啥,就算是签署一个普通的合同,比如说是投标合同,那合同里面一般都是限定一个月或者宽松一点三个月之内资金到帐什么的。这公司收购起来怎么不要比这种合同要慢?

    普通公司收购都慢呢,要是大公司之间的收购的话那更是要慢——假设说微软要收购诺基亚,这事儿从商定好价格签订合约开始,一直到完全收购成功,那中间的时间长达一两年其实都不为过!当然了,贾鸿渐他们收购cpc公司什么的肯定不能跟诺基亚和微软之间的收购比,所以他们的这个收购,总共预计大概半年时间可以完成。

    这边口头协议达成了之后,到了真正签合同的时候那当然是贾鸿渐要去的。可以说到了贾鸿渐亲自去的时候,这到了会场观摩签字的皮尔斯才知道原来真正要收购他们的就是来自中国的华夏高科!可是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又不可能临时再改价格,那也就只能签了。在签下来了合同之后,贾鸿渐这边直接就给人家下了任务了——让人家接受华夏高科的委托,然后开始和602一起研究飞行拍摄稳定平台的事儿。总体来说呢,这个委托还是要跟之前的一样,算是华夏高科以外人的身份给钱来委托他们研究,不过这并不代表贾鸿渐他们做了啥事儿——现在付出的小钱钱回头从收购成功以后划拨的研究经费里面扣除呗!

    而这边贾鸿渐“曲线救国”了之后,皮尔斯这样的职业经理人并没有表达出什么强烈的反对,毕竟怎么说贾鸿渐都是他皮尔斯未来的老板,他总不能跟未来的老板作对吧?毕竟还是在收购的末尾他还是要指望华夏高科给他一个新的合同啊!甚至贾鸿渐还都明说了,这样的一个委托实际上也就是贾鸿渐他们对皮尔斯等等管理层水平的一个“考验”,要是干的快干得好呢,那回头就有新合同,干的不好花钱还多还慢,那自然就没有新合同了。

    在这边贾鸿渐祭出来了这样的法宝之后,当时皮尔斯就带着团队表现出来了前所未有的高效率——在几天之后他们就拿出来了一个实验性质的方案进行验证。在这个方案里面,他们就如同贾鸿渐所预料的一样,放弃了多个平行四边形金属臂相连的结构,而是采用了全新设计的结构。整个新的结构呢,那是直接从飞机的平台上接下来一根有几段压缩空气管和弹簧连接而成的非刚性承重结构。这么几根压缩空气管,那原理跟办公椅下面用的可以自动复位的压缩空气管那是一样的,只不过管子换成了高强度铝合金来减轻重量。这么几根并不长的管子上下排列,然后再这些铝合金的压缩空气管组成的一个长杆子的外层,还套着一个细长的弹簧。

    在杆子和弹簧的底部,那是一个平台,可以用来连接和固定摄像机。而这么一弄之后,摄像机和飞机之间就有了多重的缓冲结构,总体来说就成为了非刚性连接。同时因为大量采用了压缩空气管,而这种压缩空气管本身是有阻尼的,也就是说会跟办公椅一样,当人坐着的时候把椅子压低了,但是当站起来之后,那椅子不会马上一下就弹起来,而是慢慢的往上升。

    而这种带着阻尼的设计,那就是为了让机器在突然因为气流上升或者下降的时候,在垂直面上对摄影机施加相对缓慢的影响,同时通过多重缓冲,至少让摄影机在被飞机带动的时候不会突然产生镜头高低的变化,哪怕是变化了,那也是相对平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