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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大王亲自来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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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娜莉,李瞬华真的已经走了。”

    “我不信!瞬华哥哥不会丢下我的!”李娜莉捂着耳朵。

    “你......”

    “我不听,不听!我要去找瞬华哥哥!”李娜莉飞快地跑出了训练场。

    格劳德叹了口气,用无线电联系自己的直属部队:“全员跟着李娜莉,寻找李瞬华......不要离开教团太远,有情况随时联系我。”

    “你的徒弟把我的弟子拐跑了!”格劳德朝着训练场外吼。

    远处的库洛斯耸耸肩,示意这事儿与他无关。

    “好吧,他们的关系比你想象的要深。”库洛斯望着格劳德手中挥起的皮鞭,只好开口解释。

    “因为那个小子救过李娜莉吗?我听李娜莉讲过了。”格劳德拿出一颗苹果,肩膀上的猴子沿着她的手臂接过苹果,又飞快地回到格劳德肩头。

    “他确实很勇敢,可这不能成为他带走圣洁的理由。只是被别人批评几句就打人,这孩子只是个自私的小鬼。”格劳德对李瞬华下了评判。

    “呵呵,也许吧,”库洛斯笑了,“有烟吗?”

    ......

    火车站的流浪儿们今天很开心,他们再一次迎来了自己的救世主——李瞬华。

    他们的精神领袖这时正站在候车室的一角大声训话,狠狠地批评他们。过往的旅客都用戏谑的目光看着李瞬华——乞丐都有组织了,多新鲜啊。

    李瞬华倒是挺有领导的架子,根本不在意外人的目光:“一个个笨得跟猪一样!我才走了几天啊?一夜回到解放前了!钱没了就不说了,咱么又被外面那群野小子欺负啊?要不是我回来,你们今晚就要睡马路了!约翰呢?走的时候跟我拍胸口拍得挺响,我一走他就跑了?”

    没人回话。小伙伴们对首领的训话如沐春风,这时候估计李瞬华放个屁都是香的。白发少年知道自己的话又白讲了。

    “海格,你说。”李瞬华无奈之下只有点名。

    海格是一个大鼻子男孩,个头比李瞬华还高。海格从小没有名字,其他的流浪儿都管他叫“大鼻熊”。李瞬华不喜欢叫人外号,就给他起了个海格的名字。

    海格有些不情愿地站了起来,他有点胆小,说话时畏畏缩缩的:“头儿,约翰两天前就不见了。”

    “去哪了?”

    “不知道。不过听说他家里出事了。”

    “他家不是这里吗??”

    “他还有个妈妈的。”

    ......这一定是个悲惨的故事。

    李瞬华给火车站的巡警挨个发了雪茄(从库洛斯那里顺来的......),又跑到卖票的保罗那里联络感情,并使用了“优质棉绒外套”、“著名巴西咖啡豆”等道具提升友谊值,最后成功得到了火车站杂物间的使用权,指挥了一干小弟大扫除后,终于顺利入住。

    “都散了吧,该干嘛干嘛,我去找约翰。要是有人找麻烦就报我的名字,记住了吗?”

    “头儿,你晚上还回来吗?”海格缩在其他人后面发问。

    仓库安静下来,流浪儿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李瞬华。

    “废话!我还要回来收钱呢!赶快去干活!赚得少了小心我揍你们!”李瞬华瞪眼。

    流浪儿欢呼着出去乞讨了。

    “一群不让人省心的。”李瞬华嘟囔着,出了车站。

    ......

    李瞬华按着住址找到了约翰家。

    不出意外地,在贫民窟。

    阴暗、潮湿、肮脏、破败。

    男女老少大多瘦的像柴火棒,女人们躲在窝棚和破窗子后面,偷偷地窥视他,男人见了他下意识会让开,但贪婪的眼睛一直盯着他身上的大衣。

    海格说,约翰的妈妈健康状况很糟糕,约翰只能出去乞讨维持生计。家里出事了,想来就是他的妈妈出事了。

    在这里问个路都要钱,或者拳头。

    李瞬华选择了前者。

    来到约翰的家,这里已经空无一人。

    李瞬华没有擅闯民宅,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个房子。

    一个披着烂羊毛的窝棚而已,站在外面就已经一览无余了。

    约翰应该是去埋葬自己的母亲了,这熊孩子,出了事也不吭一声!李瞬华想。

    只是这样一来,约翰就不好找了。

    只能先回去慢慢想办法。

    身后传来脚步声,李瞬华转身,两个男人堵住了他的去路。

    这两个男人个子都不算高,也很瘦,有着很深的眼袋,像是抽多了**。

    “把衣服留下!还有那把剑!”

    李瞬华叹了口气,其中一个男人他见过,刚进这里时跟着他走了整整一条巷子。

    “你应该多叫几个人的。”李瞬华对他表示同情,随即醒悟,叫来的人多了,分赃不好分。

    李瞬华更同情这两人了。

    毫无悬念地,两人被打翻在地。

    李瞬华故意使了巧劲,两个男人腹部痛得厉害,却又没有晕过去,只能清醒地感受撕心裂肺的疼痛。

    “看见我是小孩,就想占个便宜吗?”少年不再理会两人。

    还要去找约翰呢。

    巷口又传来了叫骂声,听对话似乎又有一群人在打架。

    这里还真热闹呢......

    李瞬华走到巷口,顺便向打架的地方瞟了一眼。

    十几个男人围成一圈,正朝圈子里猛踹。

    这些男人身体强壮结实,手里都拿着棍棒,打人的时候很有默契,绝不是巷子里的人,而是外面专职讨债的。

    李瞬华本不想理会,可他看到圈子里的人,身上穿着和他一样的大衣。

    ......

    “兄台,里面挨打这位是谁啊?”

    讨债的头头站在圈外面,冷不丁身旁钻出一个白头发的古怪小鬼把他吓了一跳。

    “看衣服像是我朋友。大哥让我看看呗,要真是他,我就替他把钱还上。”小鬼完全不在意他的脸色,嬉皮笑脸地套近乎。

    讨债的大哥很讲职业操守,“还钱”两个字让他放弃了把这个小鬼揍一顿的想法。

    “让他看看。小鬼,你说了要还钱的!”

    一干人推开,露出了里面跪在地上的男子。

    男子衣衫凌乱,身上都是脚印。

    果然是黑色教团的人啊......啧啧,借钱不还,真丢人。

    跪在地上的男子抬头,目光刚好和李瞬华对上了。

    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完美的奶油小生一枚。

    问题是好眼熟啊!!

    李瞬华仔细端详,突然仰天大笑。

    哎哟,这不是被我“欺负”过的艾伯特同学嘛,命运的安排总是处处惊喜啊。

    “你笑什么?”讨债大哥瞪着李瞬华。

    “啊,我是高兴啊,这个家伙也欠了我很多钱,终于被我给找着了,哈哈哈哈。好汉,揍他吗?一起啊!”

    讨债大哥的脸色突然变得古怪:“这么说你不打算还钱了?”

    “嗯?还什么钱?”

    讨债大哥挥了挥手,手下有次序地散开,把李瞬华也圈了进去。

    “额......我说,你们好像误会了吧?”李瞬华干笑。

    “老大?”艾伯特身下传来一个惊喜的声音。

    李瞬华扭头,就看到他找了大半天的约翰连滚带爬地凑到了他身边。

    “老大?”讨债大哥的眼神变得犀利。

    “好吧,这不是误会。”李瞬华无奈地摊手。

    ......

    十分钟后,巷子里。

    “他真的欠我们钱!”讨债大哥哭哭啼啼地指着约翰,身后是十几个跪着的小弟。

    “现在不欠了,滚吧。”

    讨债大哥哀怨地望了李瞬华一眼,一瘸一拐地带着小弟离开了这个伤心地。

    “瞬华......欠债要还,你这样是不对的。”艾伯特明显地畏惧李瞬华,但还是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怎么还?像你那样肉偿?”李瞬华戏谑地回了一句,艾伯特俊美的脸涨红了。

    “不是的......”

    “得了,没空跟你掰扯这些有的没的,”李瞬华摆摆手,把艾伯特赶到一边,“约翰,我之前告诉过你们,不准借高利贷的吧?给我一个解释!”